从碑记看干石览“觉斯义塾”

来源:舟山晚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21:49:02 

定海干石览隆教寺内现存有一石碑(见图),造型比一般的碑文高,宽一米许,高三米许。碑文为繁体楷书,除个别脱落外,字迹清楚。
碑题:宪谕永遵。碑文如下(笔者断句、添注):
“干字四百六十八,土名里念亩,田五亩七分零;干字二百五十七,土名长河塘,田五亩;干字五百五十一,土名塘下,田二亩五分零;朴字五十八,土名河边,田八亩二分零;朴字八十一,土名浦底,田九亩五分零;朴字八十七,土名乌桕树塘,田拆六亩零,为义学经费。
又拨寺侧余地一方,为起造义学基地。公举宣讲生,每逢朔望(注一),宣讲《圣谕广训》并钦定《四言韵文》。嗣经廪生颜光济及生等呈,蒙学宪(注二)赐给匾额二方。缘庄内有人阻挠,颜光济自愿推让。又蒙谕饬,生等接任总柱,并保举副柱六名,经管田亩、钱款,当将义学内一切事务协同办理。现在公议章程十二条,呈请分别详谕给示勒碑等情到厅,据此查阅所议章程,均属妥协。除具文通详各大宪立案,并撰碑记,给发该柱首等,自行勒石,以示永远外,合行谕饬。谕到,该柱首等即便照议经理,务期合力同心,共襄善举。俾(注三)贫寒子弟教养有资,切勿始勤终怠,致有废驰之虞。倘有外人,敢于争管塾事或更改塾规,许即指名呈控到案,立予提究,决不宽贷,毋违。特谕。
咸丰四年九月□日给觉斯义塾
总柱:周汝锡、周盛爱、颜海安、颜伟毅
副柱:杨予梅、鲍富意、袁必大、周继旦、颜伟奎、周盛佐
仝 立
这块碑咸丰四年(1854)所立。记录了当时“觉斯义塾”创办的经费来源、地点、面积、启蒙老师、管理人员、所议章程等。
“觉斯义塾”,清咸丰二年(1852),由廪膳生(注四)颜光济创办,设于隆教寺。是现干石览中心小学的前身。定海古代教育可以分为县学、书院、义学和私塾等。干石览“觉斯义塾”属于义学,是依靠官款、地方公款或地租办的学校,多为贫寒子弟免费入学。
据史料记者,鸦片战争后,咸丰二年(1852),厅同知王承楷把从定海教案中收回的三所教堂改办为义学,即:廪膳生颜光济等在干石览隆教寺创办的觉斯义塾,士民柳载铭等在盐仓兴善寺下创办的崇正义学,岑港士民王其言、薛炳辉等在天后宫创办的碧峰义学。其他的义学还有:咸丰二年(1852)原烟墩夏氏族塾改办的狮山义学,光绪二年(1876),由马岙庄民在中峰庙侧创办的崇文馆义塾(后改办为马岙庄小学堂)。
清末以来,定海继承和发扬先人这种劝学重教、崇尚知识的传统,把发展教育、培养人才放在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造就众多的实业家、专家、学者,为定海的发展,乃至推动舟山周边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此碑也算一史证。
注一:朔望:即农历初一、月半
注二:学宪: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试,并督察各地学官的官员
注三:俾(使)
注四:廪膳生:科举制度中生员名目之一。明府、州、县学生员最初每月都给廪膳,补助生活。清沿其制,经岁、科两试一等前列者,方能取得廪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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