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修改

来源: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发布时间:2015-05-21 00:16:56 

2005321交通部以2005年第1号令的形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新规定将从200561实施,原《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同时废止。

新规定对船员申考资格作了较大变动。比如申考一等船舶各职务及二等船舶船长、轮机长适任考试者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或水运类中专文化程度。

各单位可登陆我局网站和交通部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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