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首艘外轮涉嫌违反《防污条例》

来源:沈文敏 胡荣华   发布时间:2015-05-21 01:07:01 

36,上海海事局洋山港海事处接报:德国籍大型集装箱船马士基塞维利亚(MAERSKSEVILLE轮所载2个危险品罐柜处有异味,有化学品漏泄嫌疑。海事执法人员迅即登轮调查,经调查发现,船方发现该泄漏现象为处于航行状态的3511左右,但是船方代理通过传真报告时间为362143,不仅晚于其当日1530分的靠泊时间,而且晚于码头报告海事主管机关的时间。

目前,经初步检测显示,该船所载的危险品罐柜没有漏泄,其浓烈异味来自于该2个危险品罐柜边缘的申报为普通货物的集装箱箱内。但船方在发现2个危险品罐柜有泄漏嫌疑,有可能对海洋环境和公共码头设施造成危害的情况下没有及时报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了31最新生效《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以下简称《防污条例》)有关规定,即通过对船舶污染险情、事故迟报或瞒报的行为将危险源带进港内为其争取船期而损害水上公共安全。

同时,该行为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发生水上险情应当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鉴于此,上海海事局洋山港海事处依法对该轮展开调查,这也是自31《防污条例》生效以来,上海港首艘外轮因涉嫌违反该规定被接受调查。目前,该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悉,《防污条例》是一部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保障上海世博会安全召开的行政法规,洋山港海事处将借《防污条例》的颁布实施,强化对船舶防污染的管理,打造水上安全责任链,编织海事安全监管网,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力以赴做好世博水上安全和安保工作,积极融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平安、顺利召开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和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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