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少游港澳需要多交钱 旅游业者称是“行规”

来源:海洋财富网   发布时间:2015-05-21 01:17:42 

越来越低的港澳游报价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去香港、澳门旅游,可不少市民在报名时却发现,旅行社有“行规”:55岁以上的老人、21岁以下的青少年参加港澳游要多加200~600元钱。

记者调查发现,这种现象已成为旅游业内的“潜规则”,原因在于老人、孩子购买能力弱,因此要多收钱对导游或旅行社进行“补偿”。对此,有关部门和专家表示,港澳游“同人不同价”涉嫌旅游歧视,有强制交易之嫌。

读者投诉老少游港澳就要多交钱

春节期间,看到越来越低的港澳游报价,刚刚退休的市民周先生动了心,想和家人一起去旅游,过个别样的春节。可周先生到旅行社一问,因为他的年龄已经过了60岁,所以除了团费外,还得额外交600元钱,否则就不能报名出游。

“工作人员当时向我解释说,老人参加港澳游,旅行社都要加收额外费用,这是‘行规’。”周先生说,为了不扫全家人的兴,他只好多交了600元,一家人一起参加了港澳游。

旅行途中,周先生与其他游客聊天时了解到,不仅老人要多交钱,连小孩也要多交600元钱。

“在同一个旅行团,享受同样的游程、同样的吃住、同样的服务,仅仅是因为年龄上的区别就要多收钱,这是为什么?”周先生起初对这个“行规”很想不通,可等他到了香港才发现,原来“行规”背后有秘密:由于老人、小孩没有购买能力,所以旅行社才多收取一定的费用进行“补偿”。“这也太不合理了!”周先生很气愤。

记者调查 同人不同价已成为行规

针对周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昨日在市区几家旅行社进行了走访,发现港澳游“同人不同价”的确已成为旅游业内公开的秘密。

在紫荆山路上的一家旅行社,记者询问港澳游的情况。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旅行社正在举办节后港澳游特价活动,价格和以往相比有所优惠,每人仅需交1380元的团费就能享受5天的港澳游。然而,当听说同行的还有60多岁的老人和七八岁的孩子时,该工作人员表示:55岁以上的老人和21岁以下的青少年报名参加港澳游,价格上要相对高一点,老人每人加收200元,孩子每人加收600元,如果孩子占床的话还要再交600元。”

记者询问原因,对方坦言,由于目前港澳游给出的价格比较低,是“半品游”,也就是说需

要在当地去指定的几个购物点内购物,而老人和孩子的消费能力差,自然要贵一点。而如果报名参加“全品游”则不需要购物,老人与孩子也不需要另外加钱。“但全品游团费很高,是半品游的两倍还要多,而且春节过后基本上都是特价的半品游,几乎没有全品游。”该工作人员说。

随后,记者又暗访了三家旅行社,发现港澳游“同人不同价”的现象同样存在,老人要加收200~600元不等,小孩则统一加收600元。问及原因,也都同之前旅行社工作人员所说的相同。

对此,旅行社大多表示“很无奈”。他们说,由于到了香港、澳门后,旅行团是由当地的旅行社来接待,而加收团费也是当地旅行社的要求,所收取的费用也是全数交给了港澳旅行社。因为根据港澳旅行社调查,55岁以上的老人和21岁以下的青少年购物不多,消费能力低,而目前港澳游的团费比较低,接待这些游客旅行社没有什么收益,因此才要多加钱。

业内爆料:都是低价竞争惹的祸

对此,从事旅游行业5年的某旅行社经理马女士向记者“揭秘”说:“这在行业内已经很普遍,主要原因就是利益在作祟。”

据马女士介绍,旅行社、导游以及线路各景点的商家、宾馆等,几方已经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在围绕游客生钱的利益体系中,旅行社和导游的“回扣”,也来源于这个利益链条,往往消费能力高的游客,为其“创造”的利益就多,而这部分人又以中青年游客为主。“大家都知道香港的消费水平高,当地的导游费也高,接一个团他们还要向旅行社交纳一定的费用,而且他们都没有底薪,‘补偿’就是通过游客大量地购物,再收取高额的回扣,这就是他们的工资!”马女士说,“半品游”赴港游客大部分时间会在购物中度过,为了保证旅行团在香港当地高价商店的消费能力,旅行社便“约定俗成”地采取了

“统一政策”:消费能力差的老人、儿童等游客选择这些低价游产品都要额外加价,比如儿童如果不占床位要加600元,占床位则要加1200元。久而久之,这种低价游就给游客造成一种错觉,以为香港就是购物的地方,其实香港有许多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值得游玩。

“现在旅行社之间竞争也很激烈,为拉拢游客,港澳游报价一直都很低,基本属于亏损经营,而旅行社为了保持盈利,肯定要靠旅客购物赚取回扣。”马女士说,归根结底,这一切都是低价竞争惹的祸,而且这种情况在全国都很普遍,早已是行业的“潜规则”。

相关部门 旅行社做法涉嫌旅游歧视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咨询了省旅游局质检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港澳游向老人、小孩多收费在本市确实是普遍现象,他也认为这种做法不妥,但因相关旅游法律法规并没有对这类情况有具体的禁止性规定,他们也无法可依,“我们只能要求各旅行社在收费前向游客做出明示,同时也希望游客能认真甄别、谨慎对待。”

随后,记者又拨通了市物价局投诉中心的电话,接线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现在市场经济放开,像这种市场调节价他们也没办法管理。“这严重侵犯了老年、孩子的合法权益。”省消协消费指导部王主任对此很是气愤。他说,游客报名旅游,其目的主要是旅游,而非购物,购物的多少不是加收费用的借口。而且旅行社并没有向老人、小孩提供多余和优于普通消费者的旅游服务,却要多收费用,涉嫌旅游歧视,有强制交易之嫌,明显违反了公平、等价、价值相符的基本法理原则,违反了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其实质是经营者试图利用自己在消费法律关系中的强势地位,将自己恶性竞争带来的成本支出转嫁给消费者。

王主任建议,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促进行业自律。另外,他也提醒广大游客,出去旅游不要盲目追求低价位,避免误入“购物陷阱”;在港购物时,主动选择带有香港旅游发展局推行的“优”和香港知识产权署推行的“正”字标志的商家;在澳购物时,建议选择澳门消费者委员会属下消费争议仲裁中心的“加盟商号”及“诚信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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