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拟以7500万元租赁鲅鱼圈港区泊位
营口港拟于2010年3-12月租赁营口港务集团鲅鱼圈港区57#-60#泊位,租金为7,500万元。另公司调整与营口港务集团、鞍钢集团合作方案。
营口港
钢材是公司的主要货种之一,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避免公司与港务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公司拟于2010年3-12月租赁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上述57#-60#泊位。考虑到上述码头的作业条件及接卸能力,根据该等资产的折旧、作业能力和效益情况,确定2010年3-12月57#-60#泊位租金为7,500万元。
公司曾拟与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三方合作,现根据具体情况,拟将该合作方案做出调整。
公司与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就合资经营矿石码头和钢材码头的相关事宜进行战略合作,合资成立营口新港矿石码头有限公司和鞍钢国贸营口港务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57,717.34万元,股份公司投入16#、17#泊位,这2个泊位及配套资产评估价为357,717.34万元,负债42,644.9万元,净资产315,072.4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8.08%;鞍钢国贸投入现金42,644.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92%。该公司主要经营国际国内航线货物装卸、搬运、仓储、劳务服务、兼营物流有关业务。
该项目由鞍钢国贸和股份公司对原鞍钢国贸独资设立的鞍钢国贸营口港务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增资后该合资公司注册资金为71,335.35万元,鞍钢国贸和股份公司对增资后公司的占股比例为6:4。
鞍钢国贸营口港务有限公司原注册资金为8,000万元,该公司总资产评估值为106,612.26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27,486.35万元。双方商定,鞍钢国贸原投资在评估时点的账面净值6,320.20万元作为注册资金记入实收资本,同时在此基础上增资36,481.01万元,共计出资42,801.21万元,占注册资金的60%;股份公司出资42,644.90万元,其中28,534.1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占注册资金的40%,其余14,110.7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该公司主要经营港口工程、货物装卸、搬运、仓储、劳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