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论证要有针对性
河北省海洋局海域处处长 于忠信
当前,海域论证海洋环评报告书的编制虽有大纲指导,但还是存在内容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论证报告书重复环评报告书内容,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海域论证不够透彻。海域论证和海洋环评应各有侧重。海域论证应针对海域使用管理需求,在报告书章节和篇幅安排上,突出对项目用海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对其用海面积、占用自然岸线情况、选址、用海方式和平面设计、利益相关者、用海风险、海域使用管理对策等方面的论证。
二是论证报告书机械地按照大纲编写,出现了许多用海项目根本涉及不到的内容。对此应分类指导,根据用海项目的特点提出不同的要求。
三是论证方式、方法上存在问题。应进一步完善坐标系选取、海岸线勘定、海域使用面积界定与误差控制等技术标准,重视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加强项目效益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