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中华悠久的“酒文化”,人们便容易联想到一句广告词:“国窖——1573”,说的是四川的泸州老窖,已经有四百多年的历史了(明万历年间至今)。然而,泉州的“酒文化”可比“国窖——1573”早得多!现存于泉州博物馆内的一块刻有“酒库绍兴二十年七月 造碾一样二只公用”的出土文物,则将泉州悠久的酒文化历史推早至近千年前的宋代。
泉州自古就流传一句口头禅:“拳头、烧酒、曲。”说的是自古泉州人就有三种爱好,即南少林武术、酒文化、南曲,生动地体现了闽南人“爱拼才会赢”的精神。泉州南少林肇于唐代,南曲(泉州南音)是“晋唐余音”,而泉州“酒文物”出土石刻则溯源宋代。
说到这块刻有宋代纪元的“酒库”“造碾”字样的出土文物故事,还得从10年前讲起。1999年8月18日,当时我在《泉州晚报·海外版》任“旧闻记者、新闻编辑”,当天上午8时接到泉州海交馆刘志成的电话,得知业余考古爱好者张和平发现泉州中山公园出土宋代“酒库”“造碾”石刻的消息。我立刻驱车赶到公园施工现场。当时,中山公园正在进行工程建设,施工人员将防空洞取出的土石都运往城北郊区倾倒,因为不会识别,这两件文物出土后被运出去当作“垃圾”倒掉了。幸亏张和平从公园施工场发现的“府衙”古砖推测,这些由“府衙”重地运往郊外的“废料”中可能有意想不到的“宝贝”,于是连续几天冒着烈日前往北峰田边村的“土渣堆放场”“淘宝”。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了宋代“酒库”“造碾”石刻的重要发现。因此,这块宋代“酒库”石刻文物的出土纯属偶然,而有幸让有心者发现,更是不容易。
这块刻有宋代纪元的石碾槽,为长方体白色花岗岩石构件,残长1.32米,宽0.40米,高0.35米,正面开凿碾槽,外壁一侧刻有“酒库绍兴二十年七月 造碾一样二只公用”字样。该石刻随即由闽台关系史博物馆收藏,后又转至泉州博物馆展出。
根据“酒库”石刻上的“造碾一样二只公用”字样,记者随即在业余考古爱好者方顺发的引路下赶到北峰“土渣场”找到张和平,从乱土渣中见到了另一只石槽。但此石槽没有刻字,残长1.14米,宽0.45米,高0.35米,正好可以与刻字石槽配成一对。
中山公园一带原是宋代泉州府衙所在地。根据出土石碾所刻的文字,既然该石碾是“酒库”的“公用”之物,可见这一“酒库”应属于府衙。据《宋会要辑稿·职官》记载:“阜通货物,彼此所阙者,如瓷器、茗、醴之属,皆所愿得。”其中,“醴”即是酒。《诸蕃志》及《岛夷志略》则有宋元泉州外销酒销往海外各地的明确记载。
泉州宋代“酒库”“造碾”文物的出土,见证了泉州酒文化历史的悠久,印证了文献上关于酒是宋元时代泉州港重要的外销商品之一的记载。换句话说,酒也是“海上丝绸之路起点”泉州外销品丝、瓷、茶“三大件”之外的又一要件,理应合称“四大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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