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海洋牧场环境司法执行基地落户海州湾

来源:海洋网   发布时间:2019-12-31 17:46:09 

  全国首个海洋牧场环境司法执行基地落户海州湾

  12月27日下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协议,共同在连云港海州湾设立全国首个海洋牧场环境司法执行基地。开展海洋牧场环境司法执行基地共建,既是环境司法审判执行方式的创新,形成了完善的山水林田海鸟生态系统修复模式,更为海州湾海洋牧场建设和渔业生态资源修复增添了新动能。

  针对非法捕捞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我市渔业资源及海洋生态不断遭受破坏的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共同设立海洋牧场环境司法执行基地,整合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和市农业农村局在海洋渔业资源管理方面的各方面优势。该基地核心区为总面积4000公顷的海州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范围在北纬3453′30″~3456′30″,东经11926′00″~11931′00″之间,渔业资源丰富。拥有国家级中国对虾种质资源保护区,是江苏唯一的刺参自然分布区,也是江苏最适宜发展海洋牧场的区域。

  笔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了解到,海州湾海洋牧场环境司法执行基地是全国首个海洋牧场环境司法执行基地,集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于一体。投入基地建设的资金用于投放人工鱼礁、开展增殖放流、海藻场建设、渔业资源环境监测评估等生态环境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案件中经生效判决、调解确定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索赔的修复资金,赔偿义务人自愿支付的修复金等。

  近年来,大连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不断拓展修复性司法裁判执行方式,在全国首创“劳役代偿”责任承担方式,建立了全省首个环境资源司法执行基地。海洋牧场环境司法执行基地是继云台山风景区云台林场、赣榆区吴山林场、连云区北固山森林公园、灌南县李集乡生态林等环境司法执行基地建设后,连云港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又一创新举措。

  目前,全市法院已形成了完善的山水林田海鸟生态系统修复模式。非法采矿的,判决山体修复;污染环境的,判决行业禁入;滥伐林木的,判决补种复绿;非法捕捞的,判令增殖放流;非法狩猎的,责令放生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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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原文:http://www.hellosea.net/News/11/2019-12-31/724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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