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诗成报告:谈山东海洋重点产业的培植问题

来源:海洋财富网   发布时间:2019-06-04 16:35:06 

一、需要注意的问题

目前,关于半岛蓝色经济区的产业主体,一种观点认为仅仅依靠海洋产业难以实现蓝色经济区的大发展,因此,应将临海产业作为主体。这样一来,就把临海产业与海洋产业分隔开了。我个人认为,半岛蓝色经济区的产业主体应该是海洋产业,包括传统海洋产业、新兴海洋产业和未来海洋产业,而不仅仅是临海产业,后者只是前者的一部分。海洋产业中的优势产业,比如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临港产业、滨海旅游业等,这些都是蓝色经济区的产业主体。目前要走出把海洋产业与临海产业截然分开的误区,否则海洋的巨大潜力就得不到足够重视。

二、我省海洋产业培植重点

(一)海洋渔业方面

一是大力发展远洋渔业。大力实施渔业“走出去”战略,整合企业力量,加快发展远洋渔业龙头、骨干企业,改善渔船装备,开辟新的远洋渔场,搞好远洋渔业基地建设。积极推进远洋渔业结构调整,巩固提高过洋性渔业,加快发展大洋性渔业,重点开发国际公海资源,特别是着力发展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超低温金枪鱼围网、大型拖网加工船生产作业。

二是大力加强海洋牧场建设。我省有17万平方公里的近海渔场,如果立体开发成海洋牧场,其发展潜力巨大。要加大实施渔业资源修复行动力度,以建设近海渔业增殖功能区、人工鱼礁区、海底藻场和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区为主要内容,实行生态、立体、综合开发建设,将山东沿海重点渔业水域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海洋牧场,改善海域生态环境,着力改善近海渔业资源的现状,促进海洋与渔业可持续发展。

(二)海水综合利用方面

加强海水利用的宏观指导,编制和实施全省海水利用专项规划,确定促进海水利用快速、健康发展的政策与措施。建立促进海水利用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实施新的供水价格形成机制,推行海水利用考核制度。注重从源头把好海水利用关,多渠道争取海水利用的政策和资金扶持,不断改善用水设施。构筑海水利用技术支撑体系,不断扩大在盐化工、海水淡化、滨海电力海水循环利用方面的规模,高度重视海水的直接利用和综合利用,逐渐扩大海水直接利用和综合利用量,注重科技转化,利用好海水温差能、盐差能的技术试验取得新的成果。

(三)海洋新能源开发利用方面

一是风电领域。科学规划布局、合理有序安排近海、浅海、海上风电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风电场规模化发展,重点建设单机规模1.5兆瓦及以上的风电场,开发3到5个百万千瓦海上风场。加快风电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发展风力发电机、风叶、主轴、机械传动、风机变频、输变电机组等产品,尽快实现风电整机的本地化制造。

二是太阳能领域。充分发挥产业优势,积极推进太阳能利用,做大做强太阳能产业。在太阳能热利用方面,重点发展先进高效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采暖锅炉和光热发电系统及配套产品。在太阳能光伏方面,重点发展晶硅和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发电控制系统、光伏海水淡化制备系统、太阳能灯具和半导体照明等产品,积极支持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

三是海洋能源其他领域。大力开发海水热泵供暖技术,积极支持利用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海洋生物质能和海水温差发电。积极开发和生产利用海洋能的相关设备。鼓励和支持研发海洋微藻制生物柴油技术,积极拓展浒苔综合利用的新途径,保护海洋环境。

(四)造船及海洋装备制造业方面

近年来,造船及海洋装备制造业发展迅速,发展速度在海洋产业中位居前列,逐渐成为全省海洋经济新的增长点。下一步要下大力整和造船产能,鼓励企业走兼并整合之路,扶持培育船舶制造业的航空母舰,根据全球造船业的变化,重点发展工程船、新型和特种船舶的制造。山东要建立远洋船队和大洋型远洋特种渔船以及海上冷藏、加工等辅助船舶的修造,巩固渔船制造业的优势地位,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渔业船舶制造基地。

(五)海洋生物制药业方面

大力培植生物制药等龙头企业,以提取海洋生物活性物质为重点,不断提高规模化程度。积极研发胶原蛋白、软骨素、海参肽等产品,发展高效低副作用的抗肿瘤类、抗菌抗病毒、防治心脑血管疾病等海洋药品;发展DHA、EPA系列鱼油软胶囊、岩藻多糖、海参多糖、海参肽、海参补液等海洋保健品。

三、实现海洋可持续开发利用应当关注的主要问题

(一)不断完善捕捞业体制。目前,国际金枪鱼保护委员会最近就减少蓝鳍金枪鱼的捕捞配额达成了一致,这对我国远洋渔业而言是一个不小的挑战。要不断完善捕捞业体制,积极参与国际渔业事务,与国际渔业进行对接,进一步与国家渔业组织沟通协调,争取配额,保障远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渔业资源的增殖与管理,尽快实施近海捕捞配额制度,科学合理利用渔业资源。

(二)加强海洋资源调查。进一步搞清楚我省海洋在哪些区域有什么资源、有多少资源,哪些能够开发利用、哪些在现有科学技术下还不能开发利用。在搞好海洋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编制海洋资源利用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海洋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规章制度,规范并强化海洋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要长期坚持保护和合理利用海洋资源的方针,实行严格的海洋资源能源管理制度,处理好海洋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三)利用现代化科学技术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整合我省海洋科技力量,加大对海洋生物资源的开发,开展重大关键技术的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开发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海洋精深加工产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海洋产业,重点发展海洋生物制药、海洋风力发电、海水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坚持因海制宜、扬长避短、开发与保护并重、海陆协调、兼顾当前和长远利益的原则,以维护海洋不同层位的立体空间自然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四)高度重视保护海洋资源环境。坚持环保优先,加强资源环境保护,积极预防和治理海洋生态灾害,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重点海域以海定陆,实施以海洋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海洋环境监督、监测预报,加大海洋污染控制和治理力度。适度新建、升级各类海洋保护区,有效保护我省近岸典型景观与重要经济物种栖息地、产卵场等生态敏感区,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缓解渔业资源衰退和水生生物多样性减少的势头。

(五)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严格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域使用管理制度,促进海洋资源有序利用。建立健全海洋管理相关配套法规,全面推进海洋管理依法行政,积极开展海洋普法工作。建立不同地区单位岸线投资强度标准,优先满足那些投资大、预期产出高、对环境影响小的项目。对于超过一定期限的闲置海域资源,依法予以收回。

(六)注重防灾减灾。建设海洋立体观测预报网络系统,完善海洋服务体系。开展大范围、长时效、高精度预报服务,形成有效的监测、评价和预警能力,完善沿海防潮工程,减少风暴潮、巨浪、海洋地震等海洋灾害损失。努力发展海洋信息技术,建立海洋空间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大力推进海洋政务信息化工作。加强船舶安全管理,整顿、维护航行秩序,完善海上交通安全管理和应急救助系统,不断提高航海保障、海上救生和救助服务水平。

四、加快推进海洋经济重点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建议

(一)大力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加大科技开发力度,支持海洋资源利用研发基地、科技产业基地、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课题,力争在关键领域取得突破。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进海洋产业高新技术的产业化步伐。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在消化吸收基础上进行再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品牌产品,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不断提升装备制造水平。鼓励发展技术先进、经济、高效的海洋产业技术装备与产品。对风电、太阳能、海水利用设备等装备尚不能实现国产化的关键零部件,集中力量抓紧攻关,组织实施重大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提升产业整体水平。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教育结构调整,支持省内有实力的高校和职业院校加强海洋产业学科专业的建设力度,鼓励科研机构、企业与高校联合建立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科技人才培养基地。完善企业员工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技术水平。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积极吸引国内外海洋方面专家和人才,从事科研、教学等。

(三)加大政府资金的投入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国债资金,优先安排海洋利用、海洋能源开发等项目。发挥政府的引导扶持作用,设立省级海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海洋牧场”等海洋产业示范工程建设。

(四)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海洋重点产业

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入海洋产业,设立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对涉海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积极探索利用贴息、小额贷款等方式,加大有效信贷投入。把海洋产业作为各级招商引资的重点领域,积极探索和拓展利用外资的新形式,充分利用好国外优惠贷款或赠款。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企业为主的海洋产业投入机制。

(五)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涉海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以及利用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进行融资。

(六)扩大财税优惠政策

认真落实国家支持海洋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技术研发、设备购置和装备制造等项目给予税收优惠。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出台进一步支持海洋产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

(七)完善价格机制

按照有利于海洋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尽快研究出台我省风电、太阳能发电电价管理办法。合理确定海洋新能源上网电价,并结合技术进步等因素适时调整,以保证海洋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合理收益,通过经济手段促进海洋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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