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二支队圆满完成2015年亲虾管理工作

来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发布时间:2015-06-03 13:19:03 

根据《《关于加强2015年度山东省南部海域亲虾管理的通知》、《2015年石岛工作组亲虾管理方案》的工作部署,第二支队已圆满完成2015年所属县(市、区)亲虾证、旗发放工作和南部海域的海上执法检查工作,今年共办理亲虾特许证 116个,其中11马力以下102个,12马力以上14个,收取资源费37600元。

此次亲虾专项资源管理自320开始,531结束。为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好我省南部海域亲虾资源,第二支队成立了亲虾资源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形式和管理原则,按照任务分工方案分别组织实施进行。

管理以来,第二支队为了切实把亲虾资源管理工作方案贯彻好落实好,首先要求参加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秉公执法,严格执行处罚标准;宣传教育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渔民的守法意识,积极深入渔港码头、渔村和渔船进行大力宣传,宣传禁用渔具及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等有关规定;督促辖区各渔政机构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形式宣传亲虾资源管理的政策,使广大渔民认识到亲虾资源管理的重要意义,增强了渔民的守法意识;加强专项执法管理,严格执行对虾洄游通道分段禁渔及亲虾管理各项禁渔规定,加大渔具、渔法检查力度;加强对生产渔船持证情况检查,严肃查处使用禁用渔具及违反网目尺寸有关规定捕捞对虾亲体的行为;加强对渔船所持专项证和职务船员持证检查;定期统计证旗发放和渔政船巡航检查情况,做好亲虾管理的海上监督检查,为渔民服务,为渔业生产服务,切实维护了广大渔民的合法权益,有效地维护了山东省南部海域生产秩序,实现资源环境与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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