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完成救生及消防船用产品修造企业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总队船检处   发布时间:2014-09-02 14:46:11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渔船检验执法监督三大行动的通知》(和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关于开展2014年渔船救生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抽查的通知》要求,根据《山东渔业船舶检验局关于印发<渔船检验执法监督三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省总队成立检查组于2014820日至27日对全省渔船船用救生及消防船用产品修造企业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的渔业气胀式救生筏生产和检修企业有11家,船用灭火器生产和检修企业3家,均已取得主管机关的生产和检修资质认可证书。此次救生筏检修站(以下简称“筏站”)的检查主要是依据筏站的认可条件及救生筏检修质量来进行的,同时每个筏站分别抽取两只已检修合格的渔船用气胀式救生筏,其中一只围绕救生筏检修质量所进行的各项试验来验证其检修质量;另一只按照渔船所配备的正常高度进行抛投试验。检查组对灭火器修造企业的生产设备、人员及质量保证体系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考核,并分别抽取企业已生产和检修合格的船用灭火器进行了出厂试验(附图)。

检查结果显示,我省救生及消防船用产品修造企业能够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生产和检修质量比较稳定,但也发现了一些管理方面和业务方面的不足,检查组在每一个企业均召开检查小结会议,举一反三,要求企业人员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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