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强化措施加强伏休中后期管理

来源: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4-08-04 10:23:23 

61日伏季休渔开始以来,东营市采取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早防范的指导原则,坚持抓主要对象、抓重点区域、抓关键时段、抓违规行为查处,确保了伏休制度在全市的贯彻实施。

目前,伏休时间过半,全市休渔秩序基本保持稳定。针对伏休前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中后期可能出现的新情况,东营市渔政渔港监督监察支队及时进行强化部署。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全市渔政、船检、港监等部门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认清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担负起渔船监管责任,坚决维护好今年的伏休秩序。二是加强渔港渔船的管理。各县区局、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伏休渔船停港排查,对应在港休渔而不在港渔船要立即召回,对未按期限回港渔船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加强伏季休渔中后期管理的紧急通知》规定执行。三是加强外海大马力渔船管理。各县区局、市支队各直属大队要成立工作组,加强对外海大马力渔船的监管。特别是对赴朝东项目渔船及停靠在羊口、石岛等外地渔港的渔船,要实行24小时卫星定位,安排专人实行每日调度,保证渔船北斗定位设备正常使用,坚决杜绝越界捕捞等违规事件的发生。四是加强对渔船作业类型的管理。按照省伏休规定,毛虾开捕期为81612时,增殖对虾开捕期为82012时。各县区局、各单位要加强渔港渔船巡逻检查,对捕捞网具、捕获物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凡是违反规定的,立即扣押,依法处罚。目前,东营市海蜇捕捞旺汛已过,小马力渔船基本已经停产,大马力渔船仍有部分坚持生产。海上渔政船要加强渔船渔具渔法检查,防止渔船借海蜇捕捞期间违规从事其他禁捕品种生产。严厉打击渔船从事“地笼”禁用渔具生产,一经查获坚决予以取缔。五是加强特殊渔船及“三无”涉渔船舶管理。对不在船籍港停靠,未按时返港的特殊渔船,或两次以上违规、暴力抗法、脱审渔船,一律吊销其船舶证书、证件,按“三无”渔船处理。对查获的“三无”涉渔船舶,一律没收并集中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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