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市环翠区贯彻推进渔具渔法改革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11 11:30:07
为保护渔业资源,合理使用生产渔具,根据农业部统一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国施行新的渔具标准。为更好地贯彻渔具渔法改革推进工作,环翠区从宣传引导、强化检查、新证换发三方面入手,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争取渔民支持。印制了相关宣传资料,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到各渔村、港口码头、渔船停泊点等场所进行张贴发放,并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渔民入户走访等方式,向广大渔民群众解读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及禁用十三种渔具的目的和意义,说明使用违规渔具的危害性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争取渔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自开展宣传工作以来,累计出动人员6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700余份,举办培训班1期。
二是强化专项检查,取缔禁用渔具。利用春季渔业管理的大好时机,开展网具专项检查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捕捞渔具,督促使用者在6月1日前按规定标准尽快调整和更换,对查获的“地笼”等农业部严格禁止使用的渔具,一律予以收缴并集中销毁,同时对渔具使用者进行严厉处罚。目前,已集中销毁“地笼”网具55个。
三是严格新证换发,规范网具管理。自2014年3月1日起,凡在环翠区新申请或换发《渔业捕捞许可证》的,申请人必须按农业部相关规定,上报所使用的网具名称和主捕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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