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岸养殖清理整治切忌简单粗暴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2-28 09:56:56 

石志新
随着滨海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海洋环境保护、海岸带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近海养殖用海与工业用海、旅游用海等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鉴于此,不少沿海市政府纷纷对原有的养殖水域,尤其是近岸养殖水域进行清理整治。笔者认为,市区近岸养殖区清理整治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不要轻言“非法”或“违法”。
对近岸养殖区进行清理整治,必然涉及到养殖业主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好就容易引起养殖业主的不满,甚至集体上访,这样一来不但达不到清理整理的目的,反而会激化矛盾,造成一些负面的社会影响。政府执法部门在向上级汇报材料或给养殖业主的公文中,常常会出现“非法”或“违法”的字眼,这也是刺激养殖业主上访或形成对立情绪的主要原因之一。说养殖业主“非法”或“违法”的根据就是无证养殖,事实上,许多养殖业主,在政府鼓励养殖的年代,已在传统的养殖水域养殖多年,原本就是合法养殖,他们不是不愿办证,而是政府从新的规划用海的需要考虑,不给他们办证罢了,由此看来,轻言“非法”或“违法”是欠妥的。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换位思考,切忌粗暴执法。
在实际清理整治过程中,尤其是对一些筏式养殖业主的筏架拆除过程中,部分执法人员机械地去执行上级领导的指示,为了赶在某一个时间段内完成任务,不顾养殖业主的经济利益,去强行拆除,如此粗暴执法的结果,只能激起养殖业主的对抗情绪,造成阻拦执法,甚至抗法。试想一下,如果执法部门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设身处地地为养殖业主多考虑一下,提前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让他们收获期结束以后再去拆除筏架,或者让他们自己去拆,这样一来,虽然时间上拖延了一些,但却不会损害养殖业主的经济利益。
三是经济补偿要及时到位。
政府要重新规划养殖用海,都要出台一些经济补偿政策,以达到顺利完成清理整治的目的。在对养殖水域清理整治之前,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执法部门都会召集养殖业主举行座谈会,向养殖业主们讲清楚政府的补偿政策。相信大多数养殖业主,在看到政府的补偿标准后会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的工作……查看全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40228/379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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