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长岛“四个到位”抓好第三季度渔业安全监管
为抓好第三季度渔业安全生产管理,长岛县海洋与渔业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力度,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安全监管要到位.
一是加强对重点隐患的监管。严格执行渔船“逢七不开”规定,重点加强对渔船消防器材、应急设备、人员值班等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渔船非法载客、非法拖拉海泥、超抗风等级出海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强化汛期安全。从我县看,汛期期间台风、强降雨、雷电等恶劣天气频繁,历来是事故的多发期,要严格执行大风天气渔船停航避风制度,严禁船只违规出航,及时转移海上作业人员。
三是加强执法检查。渔政、渔监、海监等执法机构要进一步加大海上巡航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渔业违法违规行为;要密切加强与公安、边防的沟通协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海上暴力抗法等行为。
二、责任落实要到位
一是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要求开展渔业安全检查,并认真填写《长岛县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记录本》。
二是进一步深化网格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责,严格督促本辖区渔村和养殖企业开展好网格化定责和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
三是进一步强化养殖企业、船长主体责任。养殖企业、船长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树立全员抓安全、安全生产全覆盖、时时刻刻讲安全三种意识,要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筑牢安全生产的基层防线。
三、隐患整改要到位
一是深入排查。要针对秋季渔业安全生产特点,在第二季度开展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再组织开展对渔业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确保做到隐患排查横到边、纵到底。
二是落实措施。对排查出的渔业事故隐患,必须落实“三定”措施,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能立即整改的,要不等不靠,迅速整改,确保不发生事故。
三是加强督查。要加强对渔业安全隐患的整改和调度,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跟踪督促落实责任、防范措施、整改进度;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及时进行验收和销号;对新发现的重点隐患,要及时纳入重点隐患管理范畴,进行重点督办。
四、应急值守要到位
要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渔业事故灾害的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基层乡镇、渔村、养殖企业和船长,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海上救生的应急演练,做到人员、物资、预案三到位,及时有效处置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险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